登录湛江云媒账号

“五位一体”营造良好育人生态

2020-02-27 10:37 来源:中国教育报 作者:薛二勇 单成蔚

    营造良好教育环境,关键是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充分发挥多元主体的育人功能。政府、学校、家庭、部门、社会构成了立体多元的责任主体,他们承担各自的角色责任,政府担负着教育的管理协调、财政支持与监督评价的责任;学校担负着具体的教育教学与管理职责;家庭承担着家庭教育的责任,要尊重学校的教育安排,协助学校做好教育工作;相关部门则依据自身与教育的关系起着重要的人、财、物等方面的支持作用;社会通过社区、团体或机构参与学校的建设、管理、监督,既是学校服务的对象,又是服务学校的主体,承担着育人过程的评价与监督作用。政府对办学者提出办学要求,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办学者依据政策规定实施办学;学校服务学生、家长、社会,政府、家长、社会监督学校,支持学校办学。多元主体参与教育,保证了育人系统稳态运作,相互依存、监督与制衡,由此形成一体化的良好育人生态系统。

    民间力量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发展潜力巨大。我国历来鼓励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以多种方式进入教育领域,提供多样化的教育产品和服务。切实有效的扶持政策,规范、公开、宽松、科学的政策环境和管理制度,是民间力量举办教育的基础。近年来,国家积极引导、吸引民间力量充分进入教育领域,通过制度创新消除阻碍民间力量进入教育的障碍。将民办学校纳入教育发展规划,统筹政府力量和民办力量,充分发挥民办力量的灵活性,为民办学校提供多样化支持,营造民间力量公平竞争的环境和共同发展的格局。制定有针对性的优惠政策,发挥政策杠杆作用,切实落实对民办学校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民间力量以多种形式参与办学,形成多元办学体制,构建新型“公私合作伙伴关系”。增强民间力量投资教育的积极性,建立民间力量办学的合理退出机制,完善民办学校现代管理制度。同时,加强政府监管与社会监督,建立信息公开的监管体系和风险预警机制,对民间力量进入教育进行规范科学的管理。

    家长作为教育的利益相关方,其思维方式、立场站位等往往不同于政府与学校,需要积极承担起育人共治的责任。要进一步做好家长教育,普及家庭教育常识,引导父母当好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促进学生习惯养成、人格塑造。家长要积极参加家长委员会,行使参与学校教育的决策权、评价权、监督权等,在解决学校、学生、社区的问题与矛盾中发挥相应的作用。家长应对教育教学活动进行监督评价,通过多种方式参与绩效评价,形成学校、家庭和社会协同育人的有效机制,在参与学校教育工作中达成育人共识,形成家校育人合力,促进育人事业的健康发展。

    (作者:薛二勇系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单成蔚系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与社会发展研究院博士后)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湛图片

  • 多个中华白海豚种群同日畅游雷州湾
  • 乌塘镇“仙品荔”:荔枝未上市已热销
  • 红树林画展在巴斯夫湛江一体化基地展出
  • 徐闻总工会组织劳模到角尾共植“工会林”
  • 遂溪胜昌村:以“百千万工程”为轴  以绿美为线 绣出“最美乡愁”
  • 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联合相关部门解决交通标识设置不科学等问题
    热点新闻排行
  • 月点击
  • 周点击
  • 日点击
  •   
数字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