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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减轻校外培训负担早日见效

2021-08-19 11:27 来源:湛江日报 作者:关月

8月16日,市教育局积极响应国家“双减”工作要求,聚焦人民群众所急所需所盼,印发了《关于做好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工作的通知》,这意味着湛江“双减”落地办法正式出台。

(8月18日《湛江日报》)

“双减”,指的是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减轻校外培训负担。《关于做好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工作的通知》的出台,是湛江推动“双减”落地迈出的具有标志性意义的坚实一步。

校外培训本是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然而,近年来,一些校外培训机构热衷资本化运作,成为“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的最大推手。它们通过“你来,我们培养你的孩子;你不来,我们培养你孩子的竞争对手”之类的营销话术,加剧家长焦虑;其所提供的学科类培训超前超纲教学、强化应试、搞题海战术,违背了素质教育的教育改革方向,甚至已经干扰学校正常教育秩序;有的校外培训机构搞预购式营销,借机敛财,大为增加家长的经济负担。减轻课外培训负担,是推动湛江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题中之义。《通知》的出台,有望对湛江本地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有力约束。

《通知》里干货满满,在笔者看来,最突出的是三个关键字。第一个字是“严”,《通知》明确了全市各县(市、区)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及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第二个字,是“专”,“将成立湛江市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工作专班”,“分阶段采取专项治理行动”,“成立校外教育培训课程审查专家委员会……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课程进行监督检查”。第三个字,是“退”,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面向学生(含家长)销售周末、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课程、课时包;已经销售的,要予以清理整顿。“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指导和督促停课机构组织好退费工作,优化退费流程”。约束之严、举措之实、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从这个暑假国内多个城市落实“双减”实践来看,一些地方出现了校外培训“新变种”:有的家长“众筹私教”,一起高价聘请培训机构人员给孩子补课;有的培训机构转入酒店、宾馆、居民楼中继续授课,与教育、监管部门玩起躲猫猫;有的机构培训人员变身“高端家政”,“挂羊头卖狗肉”违规提供校外培训服务……这些情况出现,固然有校外培训机构违规操作的因素,但究其深层次原因,还是家长存在“内卷”焦虑。不少家长盲目加入“拼娃”大潮,“别人学,我家孩子就得学”。但欲速则不达,将自身焦虑传导到孩子,盲目“打鸡血”,违背教育规律和成长规律做超前培养。因此,在从严治理校外培训机构的同时,也希望教育部门与各学校能多办“家长学校”之类课程,引导家长们科学、客观地陪伴孩子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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