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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不能“脱”管 加强校外午托机构监管

2022-01-11 08:44 来源:湛江日报 作者:记者潘洁婷

近年来,以小学生为主要服务对象的校外午托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出现。校外午托机构的出现,无疑是为双职工家庭解决了中午接管孩子的难题,但在提供方便的同时,校外午托机构消防设施不全、食品卫生缺少监管等问题,也一直备受社会各界关注。

在今年两会上,市人大代表吴敏把目光聚焦到校外午托机构的监管问题上,她指出,我市校外午托机构在安全管理方面尚存在一些盲区隐患,职能部门部分监管职责尚不够明确,食品安全状况堪忧,非常容易产生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和自身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亟需明确各方职责。建议加强对校外午托机构监管,共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通过前期的走访调研,吴敏了解到,目前我市校外午托机构多设在中小学附近民房和小区单元楼内,多为私人举办家庭化经营模式,且不具备法人主体,招收学生从几人到数十人不等,管理人员只有1至2人,且多未经过专业培训。午托经营范围包括了餐饮、休息、接送、简单的教育等,管理涉及的因素较多,食品卫生、消防安全设施等均没有统一标准,服务标准也不统一,安全难以保障。

“有些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中未包含文化教育类培训,却在以教育咨询、教育服务等名义开展相关培训活动,存在超范围经营现象。”吴敏告诉记者,目前部分午托机构负责人办证意识不强,从事这个行业有一定随机性,虽然愿意接受监管同意挂牌办证,但仍有法不责众思想,对办证与否处在观望状态,“这对管理埋下了隐患。”

除了校外午托机构自身存在的问题外,吴敏发现,一直以来,在实际工作中校外午托机构应由哪个部门具体牵头没有定论,在一定程度上处于多头监管或真空“脱管”的状态。

为了切实保障中小学生安全健康,吴敏希望能将校外午托机构由无序监管纳入有序监管,促使校处午托机构规范经营、有序发展,有效防范并精准降低社会安全风险。

“市一级层面应该及时出台相关的规定及管理办法,规范托管行为和管理方法,明确登记许可流程、从业资质、卫生条件、设施设备的要求和法律责任,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吴敏建议各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职能部门的职责任务,分类指导,依照文件规定及要求规范的午托机构,支持做大做强;对不符合条件的,通过联合执法逐步进行规范。既要满足家长对午托机构的需求,又要保证午托机构的服务质量和安全。

同时加大引导宣传力度。通过向经营者发出告知书,明确经营者的安全主体责任,让经营者主动加强规范,自觉整改提质,接受各界监管。向社会广泛宣传加强午托机构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引导家长选择条件更好、管理规范的有质资的午托机构。此外,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和监管也必不可少。建议相关部门将校外午托机构列入跨部门定向“双随机”抽查,加大抽检频次和抽检比例,将抽查情况及时向社会公示,强化日常安全监管。


编辑:徐卫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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