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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再办理结婚证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2022-01-17 10:20 来源:湛江日报 作者:记者林小军 通讯员陈海鹏整理

陈先生:我是遂溪县遂城镇中间岭村的村民,现咨询离婚后再次办理结婚证需要提供什么资料,望告知。

湛江市12345遂溪二级处理平台:遂溪县民政局答复如下: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婚姻登记工作的规范》的通知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离婚后再次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身份证件:1、户口簿;2、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3、《离婚证》,如果在法院办理离婚的,应当提交法院调解书或判决书、生效证明;4、现役军人应当提交军人证件和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遂溪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已印制有各种《办理婚姻登记须知》的一次性告知清单明细等。当事人如有需要均可到婚姻登记处窗口领取。另外,根据疫情防控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登记处严格执行优先办理预约婚姻登记制度,倡导当事人在微信“广东民政”公众号、小程序“粤省事”等网上预约系统先预约再办理婚姻登记。网上预约须提前1天预约,可预约15天内的号源,每天放号时间为8:30。目前湛江市婚姻登记已实行“全城通办”,当事人可以根据个人需要预约湛江各县(市、区)的婚姻登记处,均可办理。

编辑:陈志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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