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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花1万多元买的电视机出现裂痕 申诉后被物流公司“无视”

遂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真情调解化纠纷

2022-03-02 09:55 来源:湛江日报 作者:通讯员朱伯亮

“太感谢你们了,要不是你们倾心调解,我的损失就大了。你们的调解工作,我非常满意。”当驻遂某部孟先生收到遂溪遂城镇某物流公司赔偿损坏新买的电视机款1.3万元时,他在电话里不停地对遂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近日,遂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湛江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转来驻遂某部孟先生的一张投诉工单。内容显示:孟先生通过某某商城购买了一台价格为16999元的电视机,商家通过某物流公司发货。其于今年1月12日收到货后,安装时发现电视机的左上角出现有裂痕,便第一时间向网点工作人员反映了情况,并申请理赔。但一个多月过去了,该物流公司未给予处理。

接到投诉工单后,遂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立即与该物流公司取得联系。对于孟先生的投诉,该物流公司的陈经理是这样对执法人员说的,“我们确实存在有失职的地方,该邮件的外包装完好无损,电视机屏幕有裂痕确实存在,可能是在运送的过程中造成的,也有可能是一些别的原因造成的。对方是在正常签收一个星期后才向公司反映这个情况,目前公司一直都有在跟进处理这件事情”。陈经理还表示,会向领导反映,之后尽快给予答复。消费者孟先生说,当时一共购买了四台崭新的98英寸商用会议用平板智慧屏巨幕电视机,商家在1月10日发的货。1月12日,该物流公司的工作人员打来电话说让其取货。当时他也想拆开箱子看看,但工作人员说箱子是好的,而且之前与该物流公司的合作也没出现过任何问题,所以没有当场验货就签收了。由于当时的训练任务紧,还没有来得及拆箱安装,过了一个星期后安装师傅开箱准备安装时,却发现其中一台电视机屏幕的左上角有一道长长的裂痕,电视机的四周框边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黑乎乎摩擦纹。

在调解过程中,到底是物流公司的责任还是属于消费者孟先生的责任,双方各有各的说辞。执法人员认为,这起纠纷物流公司虽不是全责,但还是存在失职的地方,关键是当时双方没有进行当场验货。无论是电视机原本破损,或是在运输过程中发生震裂,还是在安装过程中造成了裂痕,都不应该由消费者全部“买单”。经过执法人员人员多次沟通和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该物流公司赔偿消费者孟先生1.3万元。

一起因物流托运引起的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编辑:吴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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