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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6月1日起全面启动——

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

2022-06-01 09:14 来源:湛江日报 作者:记者 张蔓莉 苏国松 通讯员 杨策源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为“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5月31日,记者从湛江市安委会办公室、湛江市应急管理局获悉,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我市6月1日起全面启动“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扎实做好安全生产领域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省市的“65条具体措施”“69条具体措施”、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具体举措等专题宣传,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深入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着力营造全社会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浓厚氛围,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为做好今年的“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湛江市安委会印发了《湛江市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要求,自6月1日至12月31日,将围绕“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主题,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实际,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采取“线上活动”“线下活动”相结合、“常规做法”与“特色项目”融合的方式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

整个活动包括组织启动仪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开展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等专题宣传活动,创新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广泛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扎实开展“安全宣传南粤行”活动等七大类重点活动。其中,“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将持续至12月31日。

湛江市安委办、湛江市应急管理局要求,全市上下要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按照“安全生产月”的总体要求,以“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题,通过开展有声势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发展理念,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倡导安全生活方式,形成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安全生产格局。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积极破解安全生产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各职能部门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强化风险防控,着力解决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难点问题;各企业要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动员职工踊跃参与活动,增强参与安全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广大市民要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确保人身及生产生活安全。

编辑:林霖
值班主任:莫松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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