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女士:我在开发区东简街道先锋路1号欲开设湛江城通综合物流园,现咨询开设物流园需要办理什么证件,是否需要办理仓储经营许可证?若需要,则如何办理?希望相关部门回复。
湛江开发区管委会:经开区交通运输局答复如下:一、经开区交通运输局没有仓储经营许可证办理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应当在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备案,为此,若市民欲开设的物流园将设置货运站场相关职能,须在经开区交通运输局办理备案业务。其中,根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本规定所称道路货物运输站(场),是指以场地设施为依托,为社会提供有偿服务的具有仓储、保管、配载、信息服务、装卸、理货等功能的综合货运站(场)、零担货运站、集装箱中转站、物流中心等经营场所。二、申请从事货运站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一)《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申请表》;(二)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三)经营道路货运站的土地、房屋的合法证明;(四)货运站竣工验收证明;(五)与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专业证书;(六)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