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农产品和纺织服装产品减免检验检疫费

2009-06-05 作者:麦文伟 编辑:邓丽娜

 
 
 
图为我市某企业在加工出口服装产品
 

近日,财政部联合多部委下发了《关于减免出口农产品和纺织服装产品出入境检验检疫费的通知》,这对于当前全球金融危机仍在继续蔓延的严峻形势下,保持和扩大湛江农产品和纺织服装产品出口是一个利好消息。

根据通知,我国继续对出口农产品减免出入境检验检疫费,具体减免政策仍按照2007年下发的《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出口农产品减免出入境检验检疫费的通知》规定执行。同时,对出口纺织服装产品按现行征收标准的70%收取出入境检验检疫费。上述减免规定执行期限暂定1年,即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09年12月31日止。

据统计,2008年,湛江检验检疫部门共为湛江地区出口农海产品减免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近1000万元。

来源: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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