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创新”力推强镇事权改革
●部分公共事业可由社会组织经营管理 ●部分公务员职位实行聘用制 ●健全以党政正职监督为重点的镇党政领导监督制度
2010年07月27日 作者:刘兵 魏康 编辑:王虹
[咪客报料] 湛江日报 3336116 湛江晚报 3360000
记者从昨日下午召开的全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暨简政强镇事权改革会议上了解到,我市力求通过创新公共服务机制、创新用人机制、创新决策和监督机制,确保强镇事权改革取得实效。副市长赵平出席会议。
公共服务机制创新:部分公共事业可由社会组织经营管理
探索通过社会化、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合同外包、特许经营、社区管理、志愿者服务、委托代理、公共参与等方式,建立多元化的公共服务投入体系和运行机制。同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的重要作用,对社会无力兴办、又确有必要兴办的公共事业,如救助站、慈善机构等,可由政府投资并通过公开招标等公正透明的方式发包到两个以上的社会组织经营管理,有关财政预算及受托社会组织的财政账目全面实行网上公开。企业可通过资助设立社会组织等方式积极参与公共事业建设。探索建立“项目参与式”社会工作模式,构建多元互动合作的综合治理机制。
用人机制创新:部分公务员职位实行聘用制
加大选调优秀大学生到乡镇培养锻炼的工作力度,提高从优秀村党组织、村委会主任、选聘到农村或社区以及社会组织和事业单位任职或锻炼2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等基层和生产一线人员中招录公务员的比例;对专业性较强的公务员职位和辅助型公务员职位实行聘用制,在机关聘员队伍中引进薪酬竞争激励机制,建立固定工资和激励工资福利待遇相结合的灵活工资制度。
决策和监督机制创新:建立健全以党政正职监督为重点的镇党政领导监督制度
建立与扩大镇权相适应的民主决策和权力监管机制,扩大公众对党政决策的参与,建立专家听证、决策听证与咨询机制和民意征集吸纳机制。建立健全以党政正职监督为重点的镇党政领导监督制度,探索建立具有广泛代表性和独立性的行政行为和绩效监督评估机制,加快建立健全财政监督制度,推进镇党政机关及所属机构预决算在网络等新闻媒体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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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简政强镇事权改革要求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让老百姓办事在镇一级搞掂
简政强镇事权改革是落实中央和省推进乡镇机构改革的重大决策。目前,我市87个乡镇、37个街道办在整体上发展极不平衡,现有体制已不适应发展需要。为此,昨天下午,我市召开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暨简政强镇事权改革会议,力求通过创新公共服务机制、创新用人机制、创新决策和监督机制, 尽量让老百姓办事在镇一级就能完成。
创新一:部分公共事业可由社会组织经营管理
探索通过社会化、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合同外包、特许经营、社区管理、志愿者服务、委托代理、公共参与等方式,建立多元化的公共服务投入体系和运行机制。同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的重要作用,对社会无力兴办、又确有必要兴办的公共事业,如救助站、慈善机构等,可由政府投资并通过公开招标等公正透明的方式发包到两个以上的社会组织经营管理,有关财政预算及受托社会组织的财政账目全面实行网上公开。企业可通过资助设立社会组织等方式积极参与公共事业建设。探索建立“项目参与式”社会工作模式,构建多元互动合作的综合治理机制。
创新二:部分公务员职位实行聘用制
加大选调优秀大学生到乡镇培养锻炼的工作力度,提高从优秀村党组织、村委会主任、选聘到农村或社区以及社会组织和事业单位任职或锻炼2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等基层和生产一线人员中招录公务员的比例;对专业性较强的公务员职位和辅助型公务员职位实行聘用制,在机关聘员队伍中引进薪酬竞争激励机制,建立固定工资和激励工资福利待遇相结合的灵活工资制度。
创新三:建立健全镇党政领导监督制度
建立与扩大镇权相适应的民主决策和权力监管机制,扩大公众对党政决策的参与,建立专家听证、决策听证与咨询机制和民意征集吸纳机制。建立健全以党政正职监督为重点的镇党政领导监督制度,探索建立具有广泛代表性和独立性的行政行为和绩效监督评估机制,加快建立健全财政监督制度,推进镇党政机关及所属机构预决算在网络等新闻媒体公开。(记者路玉萍 见习记者肖汉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