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坎房管站工人工作27年 退休方知没社保
2010年08月30日 作者:刘政国 吴文静 许晶盈 编辑:
[咪客报料] 湛江日报 3336116 湛江晚报 3360000
现年53岁的谢先生日前向记者反映:27年前,他经朋友介绍在赤坎区房管站的维修工场内从事木工工作至今,即将退休才被单位告知由于不符合职工条件一直没帮他购买社保和医保。

本应是安享晚年的时候却应没社保愁上愁(资料图)
职工:坚守岗位27年 临退休方知没社保医保
1983年,谢先生经朋友介绍到赤坎房管站从事木工工作,并和单位签署了为期一年的合同。一年后,他又和单位续签了为期三年的合同。谢先生说,由于当时并没有购买社会保险的制度,因此没有购买社会保险或者医疗保险。自1984年以后,谢先生就再也没有和单位签署过任何的合同或者协议。“1984年后,我就相当于做临时工,每月按时领取工资。”
直到1998年,谢先生第三次与赤坎区房管站签了一个有效期为6个月的协议书。记者从该协议书上看到,房管站以“包工不包料”的形式聘请谢先生为“临时季节工”,实行计件工资,每月定时给谢先生发放工资,但不承担谢先生的劳动保护和保险,对于谢先生工作中出现的工伤事故,房管站也不承担责任以及医疗费用。其后,谢先生分别于2000年和2003年与房管站签署了同样的协议,协议期限均为3个月。
据称,2003年签署协议后至今,双方没有再签过任何的协议或合同。同年,房管站的维修业务也开始承包给工程队。谢先生称,自己和工程队之间没有签署过任何的劳动合同或者协议书,仅是每个月特定时间到工程队负责人处领取薪酬。2008年,其他工友陆续离开工场,谢先生意识到自己也快要退休,却没有社保和医保。为此,谢先生找到赤坎区房管站,但由于没有劳动合同、不符合条件而无法办理。“我27年来一直守在这里,到头来却连退休后的保障都拿不到。”谢先生无奈地说。
单位:不符合相关条件 “爱莫能助”
赤坎区房管站办公室负责人表示,他们清楚谢先生的情况,房管站也为其往市房管局跑了很多遍,但由于不是在编职工,市局说买不了,他们也没办法。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多年前房管站的维修业务就已经承包给工程队了,而谢先生的工资包括在工程预算当中,工程结算时,房管站将工程费付给工程负责人,再由负责人向工程工人发放工资,谢先生并不在房管站处领工资,也不属于房管站的正式在编职工,因此也无法为其购买社保和医保。“我们也想为他买上保险,毕竟(谢先生)都在这干了那么久,但单位的制度严格,我们也爱莫能助。”
社保局:投保要看劳动关系
市社会保险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有关规定,若谢先生过去与房管站之间的劳动关系属于参保范围,谢先生可以向房管站提出申请,补买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而其后在工程队承包管理的情况下,谢先生应属工程队的员工,如果双方订立了劳动合同,那应该由工程队为谢先生购买有关保险,但如果是属于临时雇用的“散工”,就必须个人到地方的税务局购买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谢先生从没投保,而按有关规定:必须购买保险满15年后,才可以享受退休养老待遇。
工作人员提醒,市民们要有保险意识,重视社保和医保,还要提高维权能力,如果在工作中发现单位违规,没有按照规定为员工购买有关保险,可以向劳动局的仲裁部门提出申诉,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