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岭头村62号背面,李月恒旧居。
湛江市建置沿革
春秋战国时为百越南境,五岭阻隔的蛮荒之地。
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定南越。为象郡地。始隶中国版图。
汉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冬平南越,属合浦郡,治徐闻县。
隋开皇十年(公元590年)在今湛江市郊旧县村置铁耙县,十八年(公元598年)改椹县为椹川县。
唐贞观八年(公元643年)改东合州为雷州,雷州之名始此。
唐天宝元年改雷州为海康郡。
宋开宝四年称雷州军。
元称雷州路,至元三十一年(1294年)在遂溪椹川村置椹川巡检司。
明称雷州府,领海康、徐闻、遂溪三县。
清因之。
1899年11月16日(光绪二十五年十月十四日)同法国签订《中法互订广州湾租界条约》,划出广州湾租借地。最后划定的租借范围在北纬20°45与21°17,东经107°55与108°16之间,跨遂溪、吴川两县部分陆地和两县之间的港湾水域(即今湛江港),陆地面积518平方公里。连海域面积共2130平方公里。法国把租借范围内的陆地、港湾总称为广州湾。赤坎、海头、东海、硇洲、坡头、麻斜、新圩、志满等地皆划入界内。
1943年3月,日本武装占领广州湾。
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8月18日,国民政府与法国政府在重庆签订《中法交收广州湾租地专约》。8月22日,中央通讯社对外发布消息:广州湾辟建新市,新名为“湛江”。9月21日,广州湾受降仪式在赤坎举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