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新闻网讯:前日,教育部公布《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实施纲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规定:各级各类学校应平等对待每个学生,消除以任何形式对学生进行分类、区别对待以及歧视的制度、言行。
《纲要》里“消除对学生分类”这一条款,充分体现了我国教育部门推进教育公平、张扬教育平等权又做出来一个重大举措。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笔者一直工作在教育第一线。平时,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进行“学生分类”的事常有发生。头脑中的“区别对待,分层教学”的教育思想突然与《纲要》中的“禁令”纠结,颇为困惑。其实,细细思量,就会体悟教育部的初衷和良好愿望。
在我国,基础教育中的“分班、分校”现象实在普遍,什么民工学校、贵族学校、重点班、奥数班、实验班、特长班……五花八门的班,分门类别的校,挑战公共教育资源公平配置的法则。教育的均衡化、均等化因此备受蒙羞。教育部依法治校的“纲要”,实际是对公民教育权利义务再次归类,是对每一个学生的人权关注和人性关怀,这是一种无疆的“大爱” !
但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切不可误读而误解这一伟大的关爱。因为在实际的教育教学工作实际中,我们需要细化和类化这种大爱。孔子的“因材施教” 是教育思想里一个亮点,实际上就是进行“学生分类”,孔子强调教育者要尊重人本意义上的先赋差异,提倡对学生进行分类分层教育。实际教育工作中,我们也真的不能对学生 “一视同仁”。将学生分类,是契合教育规律的事情,体现出教育的“针对性”,是另一种教育的公平。
“分类”还是“不分类”,这就需要教育者的一种胸怀,这是一种无私的爱的胸怀。如果带有歧视色彩或者功利驱动的分类,如贵族学校、重点班、奥数班、特长班之类的,决不允许;如果教育者怀有一种对学生无私的爱,不让“一个学生掉队”,也让每一学生“都吃饱”的分类,我们要大力提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