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各校抢挖上线考生
如普通高中学校未完成招生任务,可根据情况录取落选考生,但需主管教育局审批
因志愿不合理而落选的考生,可根据本人成绩联系相应录取分数线且未完成招生任务的普通高中学校。如普通高中学校未完成招生任务,可根据计划缺额情况录取落选考生,但需向主管教育局上报名单审批录取。
考生原则上必须到志愿录取学校就读,严禁考生无充分理由擅自到非志愿录取学校就读,严禁普通高中学校通过不正当手段挖抢别的学校的上线考生。但确因特殊情况要求调整到非志愿录取学校就读的,须向原志愿录取学校递交个人申请,原志愿录取学校同意放行后开具同意放行证明,并在省平台进行退档后别的学校才能进行录取。普通高中学校申请录取县域内非本校志愿上线的考生,需向主管教育局上报调整录取名单和原志愿录取学校放行证明(包括学生的个人申请)。放行证明需电脑打印,加盖学校公章和校长签名才有效。主管教育局根据学校上报的调整录取名单和放行证明材料进行审批,经审批同意的在省平台将考生调整录取到现申请录取学校。凡学校上报材料不齐全的,主管教育局一律不予审批,市教育局一律不予建立学籍、不予发放普通高中毕业证书。所有证明材料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装订成册备查。
严禁未经批准跨县就读
考生确因家庭住址变动或父母工作调动需到居住地就读高中的,需提出申请并经审批
严禁没有全市招生资格的普通高中学校未经批准跨县(市、区)招生,严禁考生无充分理由跨县(市、区)就读。考生确因家庭住址变动或父母工作调动需到居住地就读高中的,需向接收学校主管教育局递交个人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由接收学校在规定的招生时间内向主管教育局上报录取名单,同时在省平台申请增加外县(市、区)的招生计划。主管教育局审批同意后集中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批录取。如果接收学校录取的考生已被其他县(市、区)高中学校录取的,需同时取得原录取学校的放行证明,经市审批同意后才能录取。
外市考生到湛就读需申请
招生学校录取参加2012年外市中考的考生,必须在平台进行录取
外市的考生确因家庭住址变动或父母工作调动需到居住地就读高中的,除需向接收学校主管教育局递交个人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参加中考的地级市开具的中考成绩证明,由接收学校在规定的招生时间内向主管教育局上报录取名单,同时在省平台申请增加外市的生源计划。主管教育局审批同意后集中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批录取。招生学校录取参加2012年外市中考的考生,必须在平台进行录取,否则不予建立学籍。
省外考生需补录电子档案
省外考生需由招生学校组织学生填写《湛江市普通高中新生基本情况登记表》
省外考生和未参加广东省2012年中考的学生在省中招平台没有电子档案,需由招生学校组织学生填写《湛江市普通高中新生基本情况登记表》,学校根据学生填写的信息在中招平台补录入学生电子档案,经市审批后由学校录取。省一级高中不能录取未参加中考的学生。对于本省学生,各中学在补录学生电子档案前必须确认学生有无参加广东省2012年中考,凡参加了本省2012年中考的考生,省平台已有考生电子档案,各中学不必在平台再录入档案信息(录入后无法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