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11日第11版刊登了“我市2012年普通高中学校新生录取工作共分四个阶段进行,其中第一批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将于7月15日开始”的报道,引起读者广泛关注。
昨日,记者从湛江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进一步了解到:
■上线考生的录取
市教育局在公布中考成绩同时发放各普通高中学校上线考生名册,各中学按上线考生名册通知考生凭准考证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第一批普通高中学校在7月15—19日办理考生报名登记手续,7月20—21日上报录取名单给主管教育局审批;第二批普通高中学校在7月22—27日办理考生报名登记手续,7月28—29日上报录取名单给主管教育局审批。各中学务必及时、准确地通知上线考生本人办理报名登记手续,不得遗漏。因遗漏通知考生而产生的后果由学校负责。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在录取工作开始前将第一批和第二批普通高中学校上线考生名单导入省中招平台,学校在平台按时间段确认办理录取手续。
■特长生的录取
有特长生招生计划的学校,要将拟录的特长生名单,在第一、二阶段指定的时间内上报给主管教育局审批。
原则上各中学录取的特长生中考成绩需达到本校国家任务生录取分数线的70%,按术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录取注册与注销
各批次学校录取工作结束后,应在省平台对已录取的考生进行确认。对确认在本校就读的考生进行注册,对不到校的考生进行注销,确保实际录取考生与中招平台录取数据一致。省将于8月22日对已在平台录取而不注册的考生进行清空处理,各学校必须在8月20日前完成平台录取考生的注册工作。
■招生纪律
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强招生审批工作,统一组织协调本县(市、区)各高中学校有序开展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和公开。各中学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未经批准不得跨区域招生;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不擅自通过减免或者变相减免学生收费的手段挖抢生源,造成恶性竞争;不弄虚作假,按实际招收学生上报数据;认真审核考生资格,确保录取考生与考生实际情况相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