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新闻网讯:8月8日,遂溪县安监局对遂溪县黄略镇周泽秀脚手架厂触电死亡事故案进行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听证会。 2011年12月14日 ,遂溪县黄略镇周泽秀脚手架厂发生一起触电死亡一人的事故, 12月21日遂溪县人民政府组成事故调查组对该事故进行了调查,2012年2月11日,事故调查组递交了事故调查报告,遂溪县人民政府对该事故调查报告进行了批复。依据批复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县安监局对遂溪县黄略镇周泽秀脚手架厂下达了拟给予10万元罚款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告之书》。当事人对处罚依据产生疑问提出听证申请。
8月8日上午9时30分,听证会在遂溪县安监局会议室举行,参加听证双方就本案有关违法事实及处罚依据进行了陈述、举证、申辩和质证,充分表述了各自的观点,特别是就本案处罚主体是否存在、案件定性是否正确、认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是否合理、行政处罚适用的法律依据是否得当等四个问题展开了质证和辩论。听证结束后听证笔录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
本次听证会是遂溪县安监局首次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安监局领导对此高度重视。
一是积极筹备。为保证听证会质量,多次组织参案人员对听证会进行研究讨论,大量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并召开模拟听证会,模拟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听证会的场景,对模拟听证会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和完善,有效保证了此次听证会的成功举行。
二是阳光听证。此次听证会是公开听证,听证会之前,遂溪县安监局依法发布了听证通知。听证会上,调查人员和当事人站在各自立场就案件的主体是否存在、案件定性是否正确等一系列问题进行了激烈的辩论;在质证和辩论环节,给予当事人充分的申辩时间,体现了此次听证会的公平和公正。
三是取得实效。听证会后,遂溪县安监局参与人员纷纷就听证会发表了个人看法和建议。一致认为,听证会的成功举行,既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公开,执法工作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教育了广大安监干部,增强了安监干部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提高了安监干部的执法业务水平,促进了行政执法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