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本报曾以《巡回法庭进农家,先办案后收费》为题对遂溪法院城月中心法庭对辖区进行“先办案后收费(诉讼费)”的做法进行了报道。昨日,记者在遂溪法院就此再次进行采访时,该院常志明院长告诉记者,城月中心法庭的这一尝试已经在遂溪县范围内推广了。
“先办案后收费”是指在法院或法庭审理案件过程中,先受理案件,直到案件审结后或执行款到位后再缴费。这种模式,旨在让群众看到案件效果后再付费(诉讼费)。这一做法不但免去了当事人诉讼前需要找各个单位、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和领导审批等环节,使立案效率变高,还获得了群众的信任。城月中心法庭庭长李哲杰告诉记者,由于群众实实在在地能从中得到司法便利,目前作为先行者的城月中心法庭,案件受理量正迅速增加,全庭的诉讼费也刷新了遂溪法院中心法庭最高纪录,面对迅速增加的工作量,法庭人手紧张和超负荷工作的状况也越来越严重。
常志明院长告诉记者,考虑到城月中心法庭施行的“先办案后收费”这一模式的确存在优越性,目前遂溪法院已经在遂溪法院机关和其他几个法庭对这一做法进行了推广。同时,为了改善这一全新模式带来的人员工作量增加和人手紧张的局面,遂溪县法院已经专门在施行了“先办案后收费”这一模式庭室增加了人力,以保障该模式的顺利推广和正常运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