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30日上午,遂溪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朱某涉嫌玩忽职守、不移交刑事案件、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非法经营、伪造、变造武装部队证件罪一案。
据了解,朱某原是广东省文化厅文化市场与产业处副处长,于2011年10月10日被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立案侦查,同年10月1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25日被依法执行逮捕。2012年10月,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共同指定遂溪县人民检察院和遂溪县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审查起诉、审理。遂溪县人民法院按期对该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该案属于“三打”案件,被告人朱某不但涉嫌充当非法经营的“保护伞”,还是非法经营行为人,既是“三打”案件中的“打击商业贿赂”的对象,也是“打击制假售假”的对象,涉嫌的罪名就有六项之多。此外,被告人朱某身份特殊,原是广东省文化厅文化市场与产业处副处长,引起遂溪县法、检两家高度重视,由遂溪县人民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遂溪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
在当日的庭审现场中,控辩双方已在法庭上完成了举证、质证、辩论等环节,该案将择日进行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