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李先生:我是军转干部,请问如何申请差额住房货币补贴?住房货币补贴资金发放标准又是多少?
回复:记者从市住建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咨询获悉,军转干部要获取住房货币补贴,比一般的市区党政机关及部分企事业单位、省直部门中的干部职工要求达到的条件还要多。
目前,湛江市区党政机关及部分事企业单位、省直部门中,夫妻双方均未享受过购、建住房优惠政策的在职或离退休干部职工均可享受住房货币补贴。其中,建私房的干部职工,没有享受过政府低价划地及单位发放建房、改建或大修等补助费用的,经单位同意,有关部门审定,可申请领取住房补贴。子女与父母同住增加30平方米住房标准参加购房的,其父母已按现职务标准和现行房改优惠政策重新购买、补足房价款,可申请领取住房补贴。目前市区干部职工补贴标准每月为:一般干部职工215元、科级245元、处级285元、厅级370元。住房货币补贴发放年限为15年,按月发放。
从2000年1月1日起,所有的军队转业干部申请差额住房货币货币补贴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2000年1月1日以后从军队转业到地方工作的干部,已在军队申请领取住房补贴,但未领满当地所规定年限的,可以在当地申请领取差额部分;湛江市规定的住房货币补贴年限为15年,军转干部从入伍开始至退出现役为止,凡未补满15年的,如果所在单位已办理了住房货币补贴的,可以申请领取住房货币补贴差额部分。
2、本人在军队期间没有参加部队集资购买廉价经济适用住房的,经地方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审核,可申领住房补贴差额。
市民可拨打住房补贴热线电话3223622进行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