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拟于20日18时将防风Ⅱ级应急响应提升至防风Ⅰ级应急响应;20时将防汛Ⅳ级应急响应提升至防汛Ⅱ级应急响应。
根据《广东省防汛防旱条例》《湛江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要求,为防御台风“韦帕”灾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现已提请市政府视情发布紧急动员令,宣布采取“八个停”措施。
请各媒体提前广泛宣传告知公众提前做好准备,非必要不外出。
“八个停”要求:一停游,所有旅游景区停止开放、人员全部安全转移;二停课,学校全部停课;三停航,所有水域渡口停航;四停工,所有建筑工地停止施工;五停电,所有建筑工地和陈旧供电区域及临时搭建供电线路停电;六停聚,所有公众聚集场所停止活动;七停驶,除抢险和指挥车辆外,所有车辆停止行驶;八停市,市区、城镇所有商场停止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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