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新闻网讯:12月11日下午,笔者路过雷州市城区雷湖风景区北广场时看到,靠近雷湖南路的一条景观灯灯杆上绑着一块红色铁片告示牌,上面用黄色写着“广大市民:为维护市容环境卫生整洁,请不要在南湖广场晒谷、晒物及堆放物品,违者按市容管理条例处罚,并强制没收物品。请广大市民合作!”的字样,落款为雷州市公共事业局,时间是二0一0年十一月十四日。且告示牌不知惹了谁,牌身早已严重变形扭曲。
有市民、游客看后不住地感叹:“雷湖风景区是雷城百姓理想的休闲活动之地,如此告示牌真是大煞风景,太影响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的形象了!”
告示牌悬挂在风景区灯杆上、繁华街道边,有碍观瞻、损市容。如此雷人“告示”,相关部门是否尽快拆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