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新闻网讯: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税总局等四部委近日发布《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的通知》,《通知》规定,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国内企业,为生产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而需要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的,自4月1日起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随着中科炼化、钢铁、纸浆等大型项目纷纷落户湛江,我市相关企业应及时抓住国家税收政策调整的契机,切实做好相关重大技术装备的进口,确保我市大项目如期投产。
据悉,《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的通知》对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中,有关装备和产品目录、进口关键零部件和原材料目录、进口不予免税的装备和产品目录进行调整。此外,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税总局等四部委还同时发布了《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12年修订)》,同时从2012年4月1日起执行,《通知》规定对今后符合条件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部分项目和企业,若进口上述《进口不予免税目录》中自用设备和技术、配套件、备件的,一律照章征收进口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