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录取工作将分四个阶段进行。我市将按录取时段开通各高中学校的录取权限,各批次学校必须在指定时段内完成招生工作。
其中,第一阶段为第一批高中学校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15-21日(其中市直属高中学校和经批准在全市招生的高中学校安排在7月15-18日集中录取审批)。第二阶段为第二批高中学校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22-31日。第三阶段为补录时间,安排在8月1-15日,各县(市、区)教育局在录取第三阶段,组织落选考生征集生源不足学校的志愿,统筹安排生源不足学校进行补录。第四阶段为录取确认时间,时间安排在8月16-20日。各批次学校录取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在省中招录取平台对已录取的考生进行确认。对确认在本校就读的考生进行注册,对不报到的考生在平台进行注销,并将注销考生名单分别送县(市、区)和市教育局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