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新闻网讯:记者日前从市政府纠风办获悉,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收费监督管理措施,增强收费透明度,切实治理教育乱收费,减轻学生及家长的负担,湛江市全面贯彻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让学生家长明明白白缴费。
据了解,今年6月,湛江市政府纠风办和市教育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收费公示工作的通知》规定。凡按国家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制定的教育收费,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作业本费、有寄宿条件学校的住宿费和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学杂费、住宿费等均应公示。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举报电话以及《收费许可证》号等。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收费减免政策应同时进行公示。
经审核后的教育收费公示内容要在校内通过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方式,向学生及家长公示。学校在招生简章和入学须知中要注明有关收费项目和标准。同时,在开学时或学期结束后,通过收费报告单等方式向学生家长报告本学期学校收费情况,让学生家长了解学校的实际收费与规定的收费是否一致。各县(市、区)纠风、教育、价格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教育公示制度的监督检查,凡是公示栏没有公示的任何收费,都属违反国家政策的乱收费行为,广大学生及家长应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投诉。对不按规定设立公示栏或公示内容不规范的学校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负责人实行问责。
今年7月,湛江市纠风、教育部门对全市中小学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公示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雷州市、坡头区成立了教育收费公示工作领导小组,抓好教育收费公示工作;部分学校设立了规范的教育收费公示栏,取得了较好的监督效果和社会效应;各学校都能按要求接受监督,实现了阳光收费。但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个别领导不够重视、公示栏制作不规范、公示内容更新不及时、宣传不到位等问题。市政府纠风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加大教育收费公示力度,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巩固治理教育乱收费成果,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