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湛江市教育局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营造“阳光办学”、“阳光收费”的环境,市教育部门将推动下一阶段治理教育乱收费。
我市要求所有学校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学校收费全部纳入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各中小学校要将学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公示上墙,并注明收费监督、投诉电话号码;制定检查计划,除了上级安排的专项检查外,每学期开学初都要到各中小学校检查,全面掌握学校教育收费情况;教育部门与各中小学校签订收费管理责任书。
为落实规范教育收费重点监控制度,今年省联席办将我市11所学校列为监测对象,市联席办将30所学校列为重点监测点。值得一提的是,在完善学校评价体系方面,我市要建立完整的学校评价系统,促使学校尽量减少统一考试,不搞考试成绩排名。为促使各学校加强校务民主管理,要求学校根据《广东省中小学校务公开暂行规定》公开校务,避免学校因校务不公开、不透明,致使校领导与教师、教师与家长之间产生矛盾造成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