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违”挑战法律权威,扰乱社会秩序,滋生安全隐患,是文明创建的“绊脚石”。整治“两违”,维护公平与正义, 是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我市开展整治“两违”专项行动以来,取得了明显成效,取信于民,为下一阶段工作夯实了基础,令人振奋。
整治“两违”造福人民群众,我们务必要发挥好人民群众的力量,走好群众路线。基于此,整治“两违”应与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相结合,包括有针对性地大力宣传《城市规划法》、《土地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对法律制度的宣传,把法律的武器交到广大群众手中,在全社会努力营造自觉抵制“两违”的良好氛围。此外,“两违”情况复杂,情节有轻有重,有明知即将规划建设,为了取得巨额赔偿,在征地前违法抢建的;有以经营为目的,大量建设厂房、店面、房屋出租,以取得巨额利益的;有利用危房、畜舍翻建改建,或在已批合法的住宅上“长高长胖”。对不同“两违”,应区别对待,执行中也应依法保护人民群众合法财产权,并重视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和生活出路,如此,整治“两违”专项行动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
由此,笔者想起8月1日《湛江日报》的相关报道:7月29日上午,坡头区李东村进行了一次“另类”的拆除行动。该村村民自行组织工程队进村施工,共拆除在东城北路规划用地范围内抢建的36栋房屋及围墙,拆除建筑面积达1.2万平方米,啃下了一大块违建“硬骨头”。 拆迁行动进行得十分顺利,没有群众到场围观,十几名执法人员显得有些“无所事事”。 “在这场‘另类’拆违的背后,关键是广泛进行法治宣传,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我们将以此为契机,组织其他违建户到李东村参观借鉴。”该区违建整治工作组副组长叶日贵说,征地拆迁是件大难事,要用感情、制度去交流沟通,最大程度上保障村民合法权益和利益诉求。笔者以为,这次“另类” 拆除行动,正是因为走好群众路线,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力量,所以能顺利进行。
开弓没有回头箭,做好下一阶段的整治“两违”工作,任重而道远。应该说,铁腕整治与人性化执法并不矛盾,期盼我市各地能创造条件,走好群众路线,来赢得群众点赞和支持,不断开创整治“两违”工作的新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