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湛江云媒账号

【法律课堂】工作4年签合同 可否索要四年双倍工资?

2016-09-20 17:09 来源:湛江晚报 作者:陈建律师

【读者反映】

19日,读者吴先生致电本报咨询:我在工厂工作4年,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最近刚签合同,听说法律规定签合同前每个月要支付双倍工资,请问,我能要回这四年的双倍工资么?

【律师答疑】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因此,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的时间范围仅限于十一个月,而不是从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到订立劳动合同前的全部时间。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湛图片

  • 深中通道背后的“湛钢力量”
  • 雷州工业“组合拳”真劲!
  • 徐闻海上风电300兆瓦增容项目桩基础施工全部完成
  • 麻章区举办“我心目中的红树林”青少年绘画作品展览
  • 广前研学基地正式开园 湛江日报社大型军旅夏令营火热招募
  • 震撼!超级工程深中通道正式通车
    热点新闻排行
  • 月点击
  • 周点击
  • 日点击
  •   
数字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