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0月1日起,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启动电子抓拍监控系统,对违规进入限行区的“黄标车”实行处罚。昨日,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截至10月10日已有108辆“黄标车”被电子警察“抓拍”。
据了解,依据湛江市环保局和公安局《湛江市市区主城区实行对黄色环保标志机动车限制通行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实施步骤安排,我市环保部门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利用市公安局交警智能指挥中心监控平台系统,启动电子监控抓拍录入,对违规进入限行范围的“黄标车”实施处罚。在我市划定的主城区范围内的人民大道、解放东路、乐山东路和跃进路,通过电子抓拍平台系统取证直接录入交通违法处理系统,对违规车辆将按照《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九条(十三)项规定,进行200元罚款、扣3分的处理。
为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我市相关职能部门实施了《湛江市淘汰黄标车工作实施方案》、《湛江市提前淘汰黄标车奖励补贴办法》和《湛江市淘汰黄标车宣传方案》,对提前淘汰的黄标车进行奖励补贴。我市从2015年11月起开始实施申领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工作。截至目前,受理提前淘汰黄标车500多辆,合计发放补助资金6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