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下非法运输石油液化气体“黑摩”。
车厢内堆满石油液化气罐29个。
近日,交警湛江经开区大队根据上级的部署要求,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对非法运输石油液化气体违法行为进行深度排查,大范围收集涉及非法运输“黑气”相关信息,摸查锁定“黑气”运输车辆和出行线路,并成功查扣一辆非法运输“黑气”三轮摩托车,依法暂扣石油液化气罐29个,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当天中午,交警湛江经开区大队吴仕新大队长统筹部署,林良坤教导员带领宝钢中队许建国中队长等深入东海岛跨海大堤文参村路段进行“蹲守”。13时许,一辆红色三轮摩托车从入岛方向缓缓驶来,直到可控制范围内,执勤民警立即将该车驾驶员某某进行控制,现场对车辆进行检查,查获石油液化气罐29个。经核查,驾驶员叶某某在未取得危险品运输许可情况下,驾驶“三无”车辆非法运输石油液化气,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
液化气属易燃易爆物品,运输存储都要有专业资质,叶某某驾驶三轮摩托车非法运输石油液化气瓶未安装任何安全防护装置,若在运输过程中摩擦产生静电火花,将成为行驶在路上的“移动炸弹”,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目前,涉事三轮摩托车已被依法扣押,液化气瓶已全部安全转移到湛江经开区城市综合管理局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