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记者从市应急管理局获悉,为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引导企业加强法制观念,强化法治措施,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湛江市应急管理局结合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联合市司法局编印《安全生产刑事法律责任普法手册》,送法到企、送法到岗、送法到生产一线,在全市危险化学品、工矿商贸等行业企业率先推广安全生产领域刑事法律责任普法活动。
《普法手册》从促使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了解和把握安全生产责任中可能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形为出发点,以切实增强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法治意识,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为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等相关规定,归纳整理了13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每种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依据和刑事责任依据,是开展安全生产普法宣传的有效载体。
据悉,这是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市司法局在我市首次推广安全生产领域刑事法律普法活动,是在实现依法治企上探索出的创新思路,结合日常监管执法“两法衔接”和“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通过将与安全生产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到企业生产一线,让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充分了解掌握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从业人员量刑定罪的有关规定,深刻认识危害生产安全负刑事责任的严重后果,不断增强对法律的敬畏感和对安全生产的责任感,真正做到知敬畏、守底线、立足岗位保安全,努力筑牢防范安全生产风险的第一道防线,推动湛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不断好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