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女士:我是赤坎区双港路8号飞鹏万荟世界的住户,2017年入住开始,该小区的物业公司并未规划好负一层电动车位置,导致大部分住户将电动车乱停乱放,近期由于电动车数量增多,迫使大多数住户将电动车停放在负三层,但负三层存在充电桩数量不够的现象,其认为不合理,希望有关部门督促物业公司尽快规划好小区的电动车停车位和充电桩。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公司相关主管负责人表示,由于飞鹏万荟世界属于商住一体的小区,根据原设置1-12栋的电动车停放在负三层,而13-19栋的停放在负一层。地下室的相关停车位产权属于开发商所有,在开发商提供的有限场地的情况下,物业公司尽可能的安排规划做好相关停车位置的管理工作。现对于充电桩数量不够的问题,在征求相关业主意见和实际场地考虑的情况下,已经逐步加装充电桩来满足业主电动车的停车需要。同时物业公司希望业主能够自觉遵守电动车的停放秩序,营造一个合理规范的停车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