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某无证驾驶摩托车被行政拘留。
近日,市交警支队开发区大队在“百日会战”统一行动中,组织民警加强辖区路面巡逻管控,严防秋冬季常见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对无证驾驶摩托车者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1000元。
当天晚上,根据大队统一安排,勤务一中队组织民警上路巡逻执勤,加强夜间辖区路面安全防控,并在东简镇东简卫生院路段设立临时卡点,开展夜查酒驾统一行动。22时许,执勤民警发现一辆摩托车形迹可疑,随即将摩托车截停,对驾驶员进行检查;当执勤民警要求驾驶员下车出行证件接受检查时,驾驶员陈某某情绪激动,拒绝配合检查,还反复强调自己懂法律、守纪律,执勤民警再三警告无效,当场扣留车辆,并传唤驾驶人到大队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经查,陈某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执勤民警依法对陈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罚款1000元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