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城综局组织召开《湛江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创建标准》专家评审会。各县(市、区)分类办、市直相关职能单位领导以及省市专家、广东省建筑设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单位)工程师等45人参加评审会。
评审会上,与会人员认真听取了该标准的编制汇报,各参会代表结合自身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际情况发表了意见和建议。经过专家评审,一致认为该标准能结合《广东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引》、《广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2019—2020年)》和《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其思路明确,工作目标清晰,具有可操作性和现实性,原则上通过了《湛江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创建标准(评审稿)》。下一步,市分类办与市城综局将根据专家所提意见和建议,围绕重点问题作进一步深化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印发实施。
根据《湛江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中的2020年工作目标,要求各县(市、区)有一个街道(镇)或社区,每个街道(镇)要有一个社区、一个自然村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村)。为检验各县(市、区)工作成效,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近期市分类办将逐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创建考评工作,通过单位申报、上级审核的方式,对符合创建标准的将授予相应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