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先生:现湛江市很多小区都有买卖车位的情况,赤坎区金城路金海湾小区9栋的人防工程停车位也正在售卖。请问人防工程停车位是否可以合法买卖使用权,若不可以买卖,请相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非法买卖行为。
市委军民融合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可按有偿使用的原则开发利用,收益归投资者所有;战时必须服从防空需要,统一调配使用。《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利用开发管理办法》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应当最大限度地开发利用。人民防空工程开发利用应当坚持有偿使用、用管结合的原则。综上所述,人防工程开发商对人防车位平时有使用权和管理权。开发商在没有影响人防工程战时防护功能的情况下,可以将人防车位出租。经调查,金海湾小区人防工程停车位有偿使用协议是租赁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因此法律对租赁期限超过二十年的部分,不予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