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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批捕涉黑恶案件790件1592人

2021-02-04 08:48 来源:湛江日报 作者:记者曹龙彬 通讯员湛检宣

    2月3日,记者从市检察院了解到,2018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强化检察职能,勇于担当作为,共批准逮捕涉黑恶案件790件1592人,起诉涉黑恶案件591件1687人,批捕、起诉件数分别居全省第一和第二位;起诉黑恶势力“保护伞”13人;审查涉案“黑财”21亿多元,已收缴入库5亿多元;发出行业治理检察建议246份,数量居全省第五位。

    同时,实现四个100%,即涉黑案件提前介入率100%、追诉漏犯到案率100%、案件按时审结率100%、检察建议回复率100%。扫黑除恶战果突出,获得省委、市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书写出人民群众满意的扫黑除恶“检察答卷”。

    组建过硬团队 发挥头雁作用

    据了解,市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成立“一把手”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全市检察机关共召开扫黑除恶专题党组会、部署会、推进会等476次,及时传达部署扫黑除恶工作。坚持党建工作与专项斗争有机结合,设立专案组临时党支部,以党建促业务。

    坚持“一盘棋”思想,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市检察院领导班子带队分赴各基层检察院调研督导扫黑除恶工作35批次,推动专项斗争部署落实到位。市检察院联合市委组织部以“检察普法党建加‘法’”为主题送法下基层。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和检察干警给基层党员干部上法治课,助力全市176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全部如期“脱帽”,得到市委、省检察院的高度肯定。

    同时,坚持“大兵团”集体作战,成立扫黑除恶人才库,高质量推进案件办理。坚持挂牌督办全覆盖,建立重大涉黑恶案件领导挂牌督办、主办制度。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办理重大涉黑恶案件150件,如被列为广东省十大涉黑案件之一的宁智强等人涉黑案,由市检察院检察长张和林挂牌督办,经开区检察院检察长容鹢担任专案组组长并出庭支持公诉,充分发挥办案“头雁”效应。

    主动引导侦查 严把案件质量

    市检察机关严格贯彻高检院“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原则,坚持对涉黑、重大涉恶案件100%提前介入,共提前介入涉黑涉恶案件77件,共提出补充证据意见519条,主动引导侦查取证,严把案件质量关。

    2018至2020年,市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19人,其中所监督的陈某仔故意伤害案被评为广东省检察机关十大优秀立案监督案例。纠正漏捕、追诉漏罪漏犯225人,书面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54件次。坚持审查把关全覆盖,市检察院共对全市74件涉黑或重大涉恶案件进行同步审查把关。市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召开案件会商126次,市检察院向省检察院及市扫黑除恶办汇报案件进展情况32次,经充分沟通协调,减少分歧,提高打击合力。坚持疑罪从无的原则,对不构成犯罪以及证据不足的涉黑恶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准逮捕116人、不起诉98人,确保不枉不纵,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力促认罪认罚 提升办案效果

    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严打击横行乡里、鱼肉百姓的车霸、鱼霸、沙霸、肉霸等黑恶势力犯罪。依法起诉了省重点督办的湛江宁智强、遂溪梁槐、徐闻柯世康等一系列社会影响重大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助力营造和谐安定的生活环境、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充分发挥检察官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作用,依法应用尽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018至2020年,依法适用认罪认罚涉黑涉恶人数262人,有效分化瓦解黑恶势力攻守同盟,提高诉讼效率。如霞山区检察院办理的陈波等30人涉黑案件,认罪认罚27人,认罪认罚率为90%,原计划7天的庭审仅用2天就完成,有效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加强线索核查 助推“伞网清除”

    市检察机关实行“一线索一专班”制度,建立扫黑除恶线索台账,全程跟进,挂图督战,逐条消化,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核查率为100%。全市检察机关通过12309等平台共接收摸排“涉黑恶”线索338条,按线索归类由检察机关自行办理69条,依法向纪委监委、公安机关等部门移交269条。

    坚决落实“一案三查”“三个一律”制度,注意深挖细查“案中案”,共发现并移交涉黑恶保护伞线索154条,目前已起诉涉黑恶“保护伞”13人。霞山区检察院在摸排中发现陈刚涉黑恶线索,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侦查、固定证据,从严打击了省委高度关注的陈刚等农村干部利用职权损害农村基层组织和村民利益的恶势力犯罪。

    精准打财断血 实现“黑财清底”

    深化“打财断血”,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检察机关在提前介入重大涉黑涉恶案件时,注意引导侦查机关收集、固定涉案的财产证据,查清来源权属,并根据财产性质在起诉时依法提出财产处置建议,强化“打财断血”的针对性、实效性。2018至2020年,检察机关共向法院提出财产处置意见、财产刑量刑建议案件54件,审查涉案“黑财”21亿多元,已收缴入库5亿多元。

    其中宁智强涉案财产达18亿多元,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时依法提出精准财产刑量刑建议、财产执行建议,均被法院采纳,“打财断血”效果显著,经验做法获得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

    关心民生福祉 强化源头治理

    全市检察机关依托“四大检察”职能,发挥“两法衔接”、检察建议、12309服务平台作用,助推十大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做到“查办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方”。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中,深刻剖析重点行业和领域监管中存在的漏洞,制发检察建议书246件,位居全省第五,整改回复率100%。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800余条,促进有关部门加强整治。如市检察院针对黑恶势力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霸占农村集体资产、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欺行霸市等问题,向湛江市农业农村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该局全力整改,及时堵塞行业监管漏洞,有力促进“法治乡村”“平安乡村”建设。

    同时,与市河长办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指导意见》,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制度,探索河湖治理长效机制。

    强化宣传引导 营造强大声势

    检察机关构建“两微多端”融媒体平台宣传矩阵,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图文、动漫、视频等方式,广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2018年以来,累计发布扫黑除恶宣传信息473篇,多篇被上级机关采纳。开展扫黑除恶普法宣传447次,印制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份,制作标语、横幅等80余条,面向4.6万多名群众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接受群众咨询5000余次。

    此外,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活动,加大“以案说法”力度,结合办理的涉黑恶典型案例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受教育师生、群众30多万人,普法活动连续三年被省普法办评为广东省优秀普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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