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月15日从有关部门获悉,春节期间,我市各级公安、生态环境等有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巡查组,开展全市大巡查,坚决杜绝在禁燃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现象。2月13日以来,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25人次,执法车141辆次,查处违规存放销售烟花爆竹行为8宗,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23宗,处罚21人,行政拘留6人,警告教育258人次,收缴烟花爆竹8箱。
2月13日,市政府召开紧急会议,对湛江市2021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进行再研究再部署,要求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务必确保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稳定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财产安全。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和任务分工抓好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各区要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压实部门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将烟花爆竹禁燃放工作落实到镇街村委,责任到人。强化市、区两级执法巡查,立即组织联合巡查,市级层面由市公安局及市生态局牵头,区级参照组织。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台、湛江日报、微信公众号等宣传载体公布典型案件,增强威慑力,扩大宣传效应。按照2月7日省、市大气污染防治会议部署要求和《湛江市2021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方案》,狠抓落实。进一步完善烟花爆竹燃放管控有关规定和制度,市公安局尽快组织修订我市禁放烟花爆竹相关规定。
会后,各区各有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狠抓落实,持续保持禁燃区烟花爆竹燃放管控高压态势。强化属地管理,狠抓责任落实,统筹市、区、镇街、村委四级力量,形成网格化监控,加强对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的管控,并通过社区和村委向居民、村民做好宣传和引导。城综部门加大洒水和喷雾力度,并加强对夜间大排档和市民聚集露天烧烤行为的劝导、执法。继续强化宣传引导,引导群众自觉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