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湛江金融业不断深化改革、开拓进取,开创金融事业新局面,我市金融市场体系不断完善、支撑作用日益凸显、改革创新逐步加快、服务水平日渐提升、生态环境持续优化,有力推动湛江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金融市场体系不断完善
“十三五”期间,各类金融组织陆续进驻湛江,其中银行业机构增加3家,保险机构增加7家,证券机构增加6家。农合法人银行机构改革步伐加快,9家农村信用社全部改制为农商行。粤财普惠金融(湛江)融资担保公司等政策性金融类机构成立,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初具成效。“十三五”期末,我市共有银行机构23家,保险机构47家,证券营业部27家,小额贷款公司12家,融资性担保公司4家,典当行9家。
金融支撑作用日益凸显
“十三五”期间,湛江市金融业发展迅速,对经济的贡献作用显著增强,全市金融业增加值、银行业资产总额、社会融资规模分别实现年均增长8.8%、8.9%、15.4%。2020年,我市实现金融业增加值149.02亿元,占GDP的比重4.81%,全年社会融资规模475.47亿元。“十三五”期末,我市银行业资产总额达5065.52亿元,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达3938.27亿元,贷款余额达2932.33亿元,存贷比达74.46%,比“十三五”初期提高16.03个百分点,“十三五”期间,我市存贷款分别实现年均增长7.9%、13.3%。
金融改革创新步伐加快
“十三五”期间,我市初步建立起金融支持城乡协调发展的长效机制,以“统筹创新金融改革试验区”为主要抓手,推动区域金融改革发展。我市通过创新运用货币政策工具来引导资源配置,湛江辖区“十三五”期间累计发放支农再贷款10.89亿元、支小再贷款55.22亿元,有力引导了信贷资源满足“三农”和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我市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改革深入推进,9家农合法人机构全部改制为农商行。“十三五”期间,湛江县域贷款年均增速达14.23%,高于城区同期增速2.15个百分点,城乡金融资源发展不平衡问题得到较大的改善。
“十三五”期间,我市海洋(蓝色)金融方发展向进一步明确,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不断完善。我市依托“粤信融”平台搭建了“湛江市海洋金融综合服务平台”,金融信贷产品创新步伐持续加快,海洋产业、临海工业等信贷创新投入力度不断加大。期间,陆续创新推出渔船抵押(担保)贷款、海洋使用权抵押贷款、沿海滩涂经营权抵押担保贷款等涉海金融产品。“十三五”期末,湛江辖区渔船、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余额达5.12亿元,同比增长26.45%。“十三五”期间,湛江海洋经济信贷规模持续快速增长,全市海洋经济贷款余额达163.48亿元。
金融服务水平日渐提升
“十三五”期间,我市跨境金融发展取得新突破,推进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等多项业务创新,优化外商投资企业、重大项目服务。我市成功助推湛江港办理单笔30亿元跨境人民币增资业务,推动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落地湛江,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成为广东省大湾区以外首批实施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企业。“十三五”期间,我市金融违法打击行动持续开展,金融领域“扫黑除恶”、打击地下钱庄、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深入推进,人民银行湛江市中心支行被评为2019年度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十三五”期间,我市现金服务持续优化,期间共破获假币犯罪案件9起,建立现金服务示范区网点13个。
金融生态环境持续优化
“十三五”期间,我市信用体系建设继续深化,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广东省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粤信融平台”)和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中征平台”)广泛推广。“十三五”期末,“粤信融”平台在湛江地区累计注册企业28911家,发生融资金额615.98亿元;“中征平台”累计成交1253笔,为企业提供194.7亿元的信贷支持。“十三五”期间,我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推进,“信用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农村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采集不断扩大,采集农户信用信息达55.8万户,完成信用户评定达39.4万户。“十三五”期间,我市城乡支付体系建设不断加强,金融IC卡、移动支付在公共服务领域应用进一步拓展,实现了在商超、医疗、旅游、生活、公交、教育、社保等领域的规模应用。农村支付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十三五”期末,我市设立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达1814个,建成了廉江安铺等移动支付示范镇12个,有效缩小了湛江辖区城乡基础金融服务差距。“十三五”期间,我市普惠金融工作持续推进,初步建立起了金融消费权益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率先在全省开展“校园金融教育基地”建设,建成了“校园金融阅览室”6个、“金融与国防教育阅览室”1个,构建了金融知识进校园、进乡村的常态化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