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美美再度犯事儿被刑拘,颇有可能“二进宫”,娱乐新闻又有了佐料,笔者却是扎扎实实地明白了什么叫“渣女”。
从开设赌场到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哼哼叽叽的郭美美一犯就不是小错儿。尽管目前尚不知道这“以丑为美”的女人是否明知故“贩”,“贩”了几多且造成了怎样的危害,但是,未曾洗心革面而一意孤行是无可争议的。
于是,我们就不能不问一句,她为什么吃了五年的牢饭仍然不思悔改呢?
这就牵涉到一个社会容忍度的问题。
当然,国家对于任何年青人,都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只要他遵纪守法,不仅舆论可以宽容,而且也必须容忍其自食其力,过安稳日子。对刑释、解教人员,社会各界及安置单位不得歧视,在就业、就学、晋级、评奖等方面应当与其他公民同等对待——这是理所应当的与人为善。
但是,与众不同的是,在郭美美那里,刑满释放人员一般会受到的波折和困难似乎并不存在,乃至过于“宽大为怀”:她要变为歌手,有人就让她做DJ驻唱,随意出入著名大酒吧,甚至不无借机做广告、扩大影响的动机。她要在媒体亮相、“广而告之”,就有媒体及时采访,让大家都知道她潇洒依旧,而且还在北京有两套不必按揭的房子。
总之,炫富依旧、高调依旧的郭美美,通过媒体所表达、所宣示的是:你们能把我怎么样!
不过,有一点郭美美倒是没有变化:即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一边口口声声“我想安稳一点过”,“我要从头开始”,一句话概括自己的过去是“幼稚无知”。一边却继续公然冒天下之大不韪,继续违法犯罪。
所以,对于郭美美之流,歧视、敌视固然不可有,但是其之心不可无,既然她“只是一个普通的老百姓”,就用“普通老百姓”的标准去对待,不给她“长袖善舞”的环境——我们对于参与吸毒的作家、歌手都有严格限制,相比之下,郭美美已经是“前罪犯”,断不可让她趾高气扬、“为所欲为”。
但愿郭美美的重蹈覆辙能够警醒社会:做人与评判人的底线,是分清善恶与美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