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湛江云媒账号

勿让“僵尸车”成为钉子户

2021-09-10 17:17 来源:湛江晚报 作者:沈峰

近日,记者接到市民来电反映,湛江市赤坎区康强路转入赤坎百姓美食街路口处的人行道上停着4辆“僵尸车”。记者看到这4辆汽车的外观残旧破损、轮胎干瘪、车身上贴着一些小广告。住在附近的市民说,这些车停在这里至少有半年,其中1辆汽车停了近两年时间。这既影响市民出行,又有损市容市貌,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处理这些“僵尸车”。(据9月9日《湛江日报》)。

在现代大都市,“僵尸车”其实并不罕见。无论是社区、街道,还是高校、机关,甚至大马路上,经常能看到一些落满灰尘、残旧破损的汽车、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等。所谓的“僵尸车”,很大一部分是由于车辆报废了,车主贪图方便怕处置起来麻烦,将车一弃了之。

毋庸置疑,停在街边、小区内等公共地段的“僵尸车”,既占用公共资源,也影响了城市形象。几乎国内所有城市,都曾报道过“僵尸车”引起民众诟病的新闻。然而,近年来虽说各地有关部门也在整治,但效果并不太理想。

事实上,“僵尸车”不仅损害公共利益,也存在诸多安全隐患。近年来,多地发生“僵尸车”起火事件;一地还发生一名12岁男孩死于某小区一废旧车内等等。这些事件表明,僵尸车危害公共安全不容小视,监管部门绝不能放任、懈怠,更不能让“僵尸车”成为街头巷尾的“钉子户”。

从现行法律和城市管理制度看,“僵尸车”就是城市垃圾,治理起来其实并不存在多大难度。城管部门可以按影响市容市貌去处理;交警部门可以以其没有进行年检为依据,将其拖到特定停车场;道路管理、建设部门可以以妨碍工程为依据,对其进行处理;对小区内通知车主无果的“僵尸车”,可依据《物业管理条例》或业主大会集体决议,授权物业或业主委员会妥善处理。

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角度来说,“僵尸车”已经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当被及时处理。无论是交警、城管还是市政等部门,应该多想办法,针对“僵尸车”构建一整套发现、处置、登记、追责的制度。对于能查到车主的“僵尸车”应当限令其及时清理;查不到车主的,也应当采取合法措施,予以清理。

总之,治理“僵尸车”,各地有关部门应主动出击,不能让群众着急上火。各地还可以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治理“僵尸车”和处罚车主。主动管理,“僵尸车”才会被有效治理。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湛图片

  • 深中通道背后的“湛钢力量”
  • 雷州工业“组合拳”真劲!
  • 徐闻海上风电300兆瓦增容项目桩基础施工全部完成
  • 麻章区举办“我心目中的红树林”青少年绘画作品展览
  • 广前研学基地正式开园 湛江日报社大型军旅夏令营火热招募
  • 震撼!超级工程深中通道正式通车
    热点新闻排行
  • 月点击
  • 周点击
  • 日点击
  •   
数字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