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被刑事侵害对象作为优先救助对象的实施意见,今年9月初,市县两级检察机关联合对被害人小英(化名)进行了国家司法救助,并帮助其重返校园。(据9月25日《湛江晚报》)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他们需要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近年来,尽管我国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条文层出不穷,但是损害未成年人权益的事件依然不断。比如,未成年人遭遇家暴、体罚、拐骗、性侵、欺凌之类事情在国内各地就时有发生。至于不良场所接纳未成年人、学校周边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及不良玩具、校园附近流动摊贩兜售垃圾食品等,生活当中更是比比皆是,预防青少年犯罪和保护未成年人依旧任重道远。
当今社会生活节奏快压力大,各种矛盾纷杂凌乱,导致一些人焦躁失衡的扭曲心态表露无遗,动辄去伤害比自己更弱小的人,而缺乏自我保护能力的未成年人自然就会成为这些人心态失衡、行为失范的牺牲品。
现在,举国上下正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想而不懈奋斗。实现中国梦,需要一代又一代人接力奋斗,关爱未成年人成长就是呵护祖国的未来。在新的历史时期,对关爱儿童青少年提出了更高要求,这需要全社会都要参与到这项神圣事业中来,尤其是各级各有关部门,更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放到民族复兴、国家发展的战略高度来认识,用心用情为未成年人撑起“保护伞”,让他们在良好的环境里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