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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坐公交车携带行李物品的规定

2021-11-12 12:07 来源:湛江日报 作者:记者林小军 通讯员 陈海鹏 整理

陈先生:我于10月18日在麻章区麻章车站欲乘最早的1线公交车往霞山方向,由于携带了折叠电动车,公交车司机告知公司要求,乘客禁止携带电瓶车上车。请问是否有相关要求?

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我司向线路驾驶员了解情况。当时驾驶员主要是考虑到如果将折叠电动车放上车辆后,当车辆在行驶的过程中,有可能因为车身摇晃或紧急刹车,这样将会对乘坐车辆的其他客人造成一定的安全隐患,所以驾驶员才拒绝了先生的乘坐要求。事后,我司已对该名驾驶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立即致电先生,解释了当时的情况,并表达了我们真诚的歉意。另外,也告知陈先生,根据乘客须知第七条内容:如需携带行李或包裹上车,重量在:20公斤;体积:长0.5米、宽0.4米、高0.5米的,需购票全票1张。按照先生提供的情况,先生需为电动车支付2元票款。


编辑:林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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