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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部署今冬明春森林防灭火工作

开展“猎火行动” 防范人为引发火灾

2021-12-09 15:45 来源:湛江晚报 作者:记者文秋华 通讯员戴石球

记者从湛江市应急管理局了解到,为做好我市今冬明春森林防灭火工作,确保全市森林防灭火形势平稳安全,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我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印发了《湛江市今冬明春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下称《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中提到,在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全国两会、元旦、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等关键节点和高森林火险天气,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有针对性组织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明查暗访,及时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指导督促地方健全防灭火体制机制,推动各地特别是镇村一线落实火灾防范举措。

今冬明春森林特别防护期,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坟边、清林边、清地边、清隔离带、清旅游景区内可燃物的“五清”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组织整治林区周边的可燃物隐患,清理林区接壤的林边、地边防火区30米内的可燃物隐患。指导监督各地野外农事用火管理,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科学安全高效及时清理森林防火区外延50米范围内的农作物秸秆、地头杂草灌木等可燃物,做到不留隐患;协同做好农村森林火灾预防工作。

森防办将指导有森林防火任务的A级旅游景区按照同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的工作部署,及时清理游览步道沿线、生活垃圾堆放处和景区与外界接壤沿线10米范围内的灌木、杂草和枯叶等可燃物,并落实防灭火措施。组织对全市范围内铁路、高速公路铁丝网围栏范围内和国道、省道以及其它有养护的道路两旁15米范围内的杂草、 枯枝落叶、生活垃圾等可燃物进行全面清理。

《工作方案》还提到,今冬明春森林特别防护期,我市将开展“猎火行动”,依法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和森林火灾肇事者,坚决防范人为引发森林火灾,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

在元旦、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等重点节假日和森林高火险天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适时颁布禁火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在秋收冬种、春耕备耕时节,确需开展农事用火的,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在森林火险预警级别达到橙色或红色,以及元旦、春节、元宵节、 清明节期间,各地要组织镇政府、村委会在进山路口设置临时森林防火检查站,禁止易燃易爆物品、火种进山。镇(街)要组织驻村干部、村干部、村民小组长、护林员,划定责任区,网格化管理,深入到山头地块巡查,必要时采取“人盯人”方法,确保火源管控与火情巡查工作落实到每一个区域、每一个山头、每一处林地。

编辑:林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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