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广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值得关注的是,《广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中有很多内容,和湛江息息相关。
湛江吴川机场第二次试运行。 记者 张锋锋 李嘉斌 摄
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是我省打造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的关键支撑,有利于优化经济发展空间格局和区域协调发展,有利于带动乡村振兴、 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广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发展目标:到2035年广东将基本实现新型城镇化,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82%,城镇常住人口11000万人,城镇化发展方式全面转型、 发展质量全面提升,城镇化空间布局和形态全面优化,城市功能品质全面完善,新型城乡关系全面建立,人的全面发展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得到充分彰显。农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多层次城镇化发展格局更加成熟定型,现代化城市体系基本建成,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城乡全面融合发展基本实现。
锚定2035年基本实现新型城镇化目标,着眼广东新发展阶段总定位总目标,围绕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综合研判未来发展趋势和条件,我省 “十四五” 时期新型城镇化发展努力实现如下目标: 全省人口与产业、公共服务、社会就业实现良性互动,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质量明显提高,城市群、 都市圈和中心城市人口及经济承载能力进一步提升,城市生活更方便、 更美好、 更安全,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实现新跃升,社会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到2025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7%,城镇常住人口10150万人,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控制在2.3左右。
“湛江元素”引人关注
值得关注的是,《广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中有很多内容,和湛江息息相关。
广州—湛江、深圳—汕头 “核+副中心”
深度协作机制初步建立
在该《规划》的“第一章 发展基础”的“第一节 发展成就”里,指出:城镇化发展格局不断优化。广州、深圳、珠江口西岸、汕潮揭、湛茂五大都市圈规划同步推进,都市圈同城化建设步伐加快。广州、深圳推进 “ 双城” 联动,广佛全域同城化深入实施,广州—湛江、深圳—汕头 “核+副中心” 深度协作机制初步建立,珠三角6市对口帮扶粤东粤西粤北8市深入推进。城市发展能级不断提升,佛山进入经济总量万亿元城市行列,东莞经济总量接近万亿元,省域副中心城市加快建设,85%以上的地级市中心城区人口规模突破百万。
在该《规划》的“第四章 优化城镇化发展格局 构建高质量发展动力系统”的“第二节 构建现代化都市圈体系”里,提出:培育壮大广州、深圳、珠江口西岸、汕潮揭、湛茂五大现代化都市圈,推进都市圈产业专业化分工协作、基础设施一体化、公共服务共建共享、生态环境共保共治,为促进全省经济转型升级和区域协调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以湛茂空港经济区建设为重点推动湛茂一体化发展
在培育湛茂都市圈方面,要强化湛江省域副中心城市和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的功能定位,以湛江为中心,以湛茂空港经济区建设为重点推动湛茂一体化发展,全方位参与北部湾城市群建设,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合作和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由贸易港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打造服务重大战略高质量发展区。统筹湛江、茂名石化和钢铁制造业产业,拓展石化精深加工和钢铁制造全产业链,共建世界级绿色石化产业集群和现代化绿色钢铁生产基地。立足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大力发展特色海洋经济。提升湛江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功能,加快高速铁路和客运枢纽建设,加快推进湛江机场高速一期、沈海高速茂名至湛江段改扩建等高速公路建设,建设畅通一体的高快速路网。加快推进湛江机场迁建工程,积极拓展航空服务和航空业务。统筹湛茂港航设施规划建设,扩大港口开放,加强分工协作,打造大西南地区出海主通道。推进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形成区域江库连通、相互补给、联合调度的多层次供水网络。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打造华南地区技工人才培训基地。整合湛茂都市圈优质医疗资源,建设北部湾医疗中心,协同保护雷州半岛及大海陵湾区、水东湾区海洋生态环境,推动陆海环境联防联治。
在该《规划》的“第四章 优化城镇化发展格局 构建高质量发展动力系统”的“第三节 推动中心城市打造全省发展核心引擎”里,提出:充分发挥广州、 深圳国家级中心城市的核心引领带动作用,积极培育湛江等省域副中心城市和佛山、东莞省级经济中心城市,集聚整合高端资源要素,全面提升国际化、现代化水平,引领全省高质量发展。
以湛江湾为核心强化城市辐射能力
支持湛江深度对接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由贸易港、北部湾城市群和国家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在深化陆海双向开放中推进高质量发展,以湛江湾为核心强化城市辐射能力;发展壮大绿色钢铁、绿色石化、绿色造纸、绿色能源等战略性支柱产业,增强对粤西地区的辐射带动能力。
在建立健全城市应急管理体系方面,提出:依托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汕头、湛江等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建设医疗等应急物资储备库。完善城市应急救援体系,加快推进省应急指挥中心和珠三角(肇庆)、粤东(潮州)、粤西(湛江)、粤北(韶关)4个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建设,建立跨区域、跨流域灾害事故应急协同联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