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市深入推进“春风利剑”行动之际,交警开发区大队宝钢中队积极联合辖区大型企业从“大安全”角度出发,建立完善企业内部交通安全宣传、管理、监督、惩戒机制,建立一套交警、企业共同治理的交管体系,改善企业厂区及周围交通环境,降低涉企交通事故的发生率。
在交通安全管理上,宝钢公司出台了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把电动自行车安全纳入生产安全范畴,要求所有电动自行车必须登记上牌、购买保险;职工驾驶电动车时,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并督促职工在驾驶电动自行车上下班时,戴好安全头盔、佩戴反光带,按道行驶,不可违法载人;一旦发现有违法行为,公司将根据安全生产规章作出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