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湛江中院向市公安局移送了一批涉及10名失信被执行人,12辆被执行人车辆的执行材料,这成为湛江中院与市公安局联合会签《关于加强查人扣车的工作细则》,创新“查人扣车”机制后的首批协助执行材料。
过去,法院在执行阶段往往会遇到“查人找物”难题,而公安机关信息技术优势,则恰恰成为破解该难题的利剑。在司法实践中,湛江中院执行局经前期多次与市公安局就如何协作查控被执行人及其车辆工作进行磋商、研讨,最终形成了一致意见。2月16日,湛江中院与市公安局联合印发了工作细则。工作细则就法院委托公安机关协助查控被执行人及被执行人车辆的相关流程进行了细致规定。
该项机制的建立,是借助公安机关信息技术优势,拓宽法院执行工作“查人找物”渠道、提高执行工作实际效能的有力举措;是进一步破解执行难题,使公安机关参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保证。下一步,湛江法院将继续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常态化协作配合,健全完善联动机制建设,在实践中依法延伸和拓展协作功能,把联动执行网络编织得越来越紧密,为建设法治湛江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