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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酷炫擅自改装车辆?必罚!

2022-03-09 15:28 来源:湛江晚报 作者:通讯员安泉 陈春燕



警方严打擅自改变车辆外形交通违法行为。

近日,吴川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春风利剑”专项行动,组织民警加强路面巡逻管控,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始终保持严查严管高压态势,加大对擅自改变机动车外观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对违法者依法实施处罚,并责令恢复车辆原状,有效消除路面安全隐患。

3月5日16时许,交警吴川大队梅菉中队执勤民警加强辖区路面巡逻管控,当执勤巡逻至解放路时,发现一辆号牌为浙B×××23的玫红色小车涉嫌擅自非法改装车辆外形,立即示意司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查,该小车不但改变了车身原有颜色,还对排气管进行了改装,对车头、车尾等部位进行了加装,车主、驾驶人李某某对其“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交通违法行为坦白承认。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执勤民警对该车辆车主、驾驶人李某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指出非法改变车辆外形,不仅是违法行为,而且存在交通安全隐患;尤其不能为了彰显个性、追求刺激,擅自改装车辆排气系统制造噪音扰民。民警依法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责令其恢复车辆原状。

交警提醒:个别车主、驾驶人为了“酷炫”,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违法,在机动车车身上喷涂粘贴标识,甚至加装尾翼、排气管、照明装置、礼炮、立体装饰物或拆卸座椅等,违法规定改变车辆外观结构;还有个别车主、驾驶人为逃避电子警察拍摄,甚至故意污损、遮挡、不按规定悬挂号牌等;这些交通违法不仅严重影响道路通行秩序,甚至影响道路通行安全、社会公共安全。为了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请广大车主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勿以身试法!


编辑:陈广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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