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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规则呵护文明

2022-03-14 16:52 来源:湛江晚报 作者:李湘东

笔者在3月11日湛江晚报上看到一则消息:“6人挤5座小车  处罚等同闯红灯”,记6分、罚款200元。因为这6人同挤一车,违反了“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20%”的规定,为破坏交通法规付岀了沉重的代价。笔者经常去公园,常常看到告示,上写着“踩踏花草屡教不改者将处以罚款”。这既重申了对不文明行为说“不”的态度,也让文明出行有了更加坚实的保障,更让人有一种高悬的压力,警示你不得随意违规行事、践踏文明,否则后果将十分严重。

规则是社会文明的基石,是日常行为的“紧箍咒”,是良好秩序的警戒线。社会文明的形成,需要自律,讲究自觉,也需要他律,有章法约束。需要循循善诱的劝导,也需要法律制度的规范。现实生活中,尽管媒体大力倡导精神文明行为,但总还有些人缺乏涵养和自觉,在公园中攀折花枝、翻越围墙、踩踏草地等现象屡禁不止,在公共场所违规吸烟,无视规定者不乏其人。这中间除了个人文明自律意识不强,随心所欲不当回事外,同时也有制度措施不严,违规代价不高的因素。从出台公共场所禁烟条令,到依法惩戒车辆乱停乱放,伴随着一个个严格的条文出台,无一不是让制度长牙齿,让执法有力量,让文明更有力度。有的人,你给他讲大道理他充耳不闻,但把规定一亮,顿时紧张、立马收敛。因为规矩具有威严性和约束力,谁都不愿冒着被处罚的代价,铤而走险。规矩标定人们的行为边界,唤醒人们的自律行为和文明意识,促进社会的和谐进步。

文明其表,制度其里。构建起社会文明体系,制定更为刚性的制度约束,形成“一时不文明,时时受约束;一处不文明,处处受阻碍”的制度合力,是文明创建工作必须加强的重点。只有教育和惩戒同时并举,自律和规则相得益彰,才能增强精神文明的力度,扩大文明覆盖的广度。规则面前人人平等,谁违反了都要受到处罚。要把规则意识的种子在人们心中播撒,规范人们的言行,营造浓厚热烈的社会文明氛围。

编辑:梁海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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