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湛江云媒账号

让法治教育浸润学生心灵

2022-06-17 16:28 来源:湛江晚报 作者:鹰远

“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6月14日,一场虚拟法庭上,由湛江机电学校10名同学饰演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法警等角色,展现了一场刑事案件开庭审理的全过程。这是我市开展职业学校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的首场虚拟法庭宣传教育。(据6月15日《湛江晚报》)

湛江市开展职业学校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把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用法治文化的力量滋养青少年法治素养,集知识性、竞技性、趣味性于一体,符合当代青少年的兴趣和特点。当然,也要认识到,青少年法治教育不能搞大水漫灌,而要有针对性地“滴灌”,这应该是一个立体的、连续的、广泛的教育体系,它以青少年为主体,社区、学校和家庭为客体,涵盖课程设置、实践活动、法治教育阵地建设、优秀师资团队、教育考核以及良好的社会氛围等方面。另外,法治教育要遵循青少年成长规律和发展需求,科学安排教学内容,合理确定教学重点,形成分层递进、纵向衔接的法治教育体系。

正如《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就是要在青少年时代对每一位社会成员开展系统的法治教育,发挥学校教育持续性、渐进性、专业性的优势,引导青少年树立规则意识、契约精神,尊崇公序良俗,遵守法律法规,从而实现法治的育人功能。

在一定意义上说,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成效关系依法治国的走向、深度和持久性。青少年接受宪法等法治教育,学习法律知识,培养法治精神,有利于他们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信仰。

让法治精神滋养青少年成长。一方面从注重法律知识传授向注重法治精神培育转变。因为法治教育本质上是法治信仰的通识教育、养成教育,在法律知识普及的基础上,更要传递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另一方面,在面向青少年开展法治教育,应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青少年学生是学习主体,法治教育要走出说教式、灌输式,鼓励学生交流讨论和观察思考,从“身边事、眼前人”讲起,寓教于乐、晓理于行,让学生在参与和体验中产生思想的共鸣,进而成为行动的自觉。

编辑:何海清
值班主任:何杰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湛图片

  • 借他山之石  琢己身之玉
  • 廉江市石岭镇敦梅村:干群共建绿美村庄
  • 广湛高铁湛江湾海底隧道内部后续工作火热进行中
  • 雷州市龙门镇新华中路多彩外立面让示范主街更美丽
  • 赤坎区古商埠专题美术作品展开展
  • 廉江市文化馆艺术团歌咏比赛落幕
    热点新闻排行
  • 月点击
  • 周点击
  • 日点击
  •   
数字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