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湛江云媒账号

物业拒绝在地下车库安装充电桩有理由吗?

2022-08-24 09:29 来源:湛江日报 作者:记者林小军 通讯员陈海鹏 整理

佚名:国家四部委在2016年就下发了《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611号)》,要求新建居住区应统一将供电线路敷设至专用固定停车位或预留敷设条件,但东盟城二期作为新建居民小区没有执行该规定。现在我向物业提出申请在二期地下车库的产权车位上安装新能源车充电设施,物业却说因为消防验收问题及没有政府部门下发任何文件等理由拒绝并不允许安装。

赤坎区人民政府:根据湛江市住建局《关于既有住宅物业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适用标准的通知》要求,我市既有住宅物业小区安装充电基础设施的消防安全条件应满足《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T51313-2018) 安全要求。东盟城二期消防工程验收权限在湛江市住建局,有关事项的疑问可向湛江市住建局建设工程消防建管科作进一步的咨询。据赤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东盟城二期物业了解,该小区物业已计划在北门露天公共区域建设充电设施,正在等开发商审批投资。为推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缓解广大群众日常增长的需求,赤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议东盟城物业加快电动汽车露天集中充电设施建设的进程,早日运营使用。

编辑:何海清
值班主任:何杰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湛图片

  • “心动公交站”亮相港城 打造湛江文旅新名片
  • 雷高镇扶柳村:“一心五组团”构建乡村振兴新典范
  • 湛江经开区举行大型招聘会
  • 徐闻干部职工喜迎“五一”  “趣”享运动
  • 赤坎区开展宣教活动
  • 美好生活 逐梦赤坎!“五一”假期文旅活动“花样”翻新
    热点新闻排行
  • 月点击
  • 周点击
  • 日点击
  •   
数字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