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召开第171次会议,听取雷州市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汇报,对中秋、国庆假期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推动、再落实。(9月10日《湛江日报》)
9月10日湛江日报刊登的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第171次会议相关报道中,有一个关键词被反复提及、着重强调——“双反”。
报道中强调,要“始终保持‘双反’高压态势,全面摸排整治走私偷渡多发频发区域,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共同打赢‘双反’人民战争”;要“严厉打击走私偷渡违法犯罪行为,广泛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双反’工作的积极性,营造全社会反走私反偷渡的浓厚氛围”。
“双反”,即“反走私、反偷渡”。
“走私”,是指违反海关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境的物品进出境,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行为。
“偷渡”,是指自然人违反出入境管理法规,不从口岸通行、不经过边防检查,或未经出入境许可,可追究其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的违法犯罪行为。
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双反”工作事关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相关部门和乡镇要深入贯彻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始终牢记“国之大者”,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把“双反”作为外防输入的重中之重来抓,从严从紧筑牢疫情防控的“海上防线”。
做好“双反”工作,要盯紧“多发频发区域”。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大海面巡查、岸线值守、陆上排查的立体化整治力度,严防走私、偷渡活动引发疫情输入和传播。在巡查中,加强公安、海警、海洋执法、市场监管等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进一步形成全方位打击走私、偷渡的整体合力。在排查中,清理整治走私“大飞”及“三无”船舶,坚决把可能带来走私、偷渡危害的工具、链条清除斩断。在值守中,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作用,把支部建在“海上防线”上,最大限度发挥“关口”堡垒作用。
做好“双反”工作,要注重“全民全城参与”。要积极发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走村入户、上船进铺,深入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和以案说法警示教育,不断提高群众的疫情防控意识和法治意识。尤其是要继续加强渔港渔民渔船管理,做到不漏一船一人一物,严防疫情经海上渔业船舶输入。新闻媒体也应加强对“双反”工作的宣传力度,尤其是在微信、抖音等新媒体上营造走私偷渡人人喊打、露头就打、依法惩治的强大声势,助力形成群防群治、联防联控的“双反”工作局面。
反走私、反偷渡,人人有责。我们不仅要坚决抵制“走私、贩私、买私、用私”的行为,在发现涉及走私、偷渡违法犯罪案件线索时,更要勇敢负责地向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