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云:“使人疲惫不堪的不是远处的高山,而是鞋子里的一粒沙子”。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是靠每一位市民在公共场所的一言一行和一举一动塑造出来的,一个人美好的形象是靠自己的文明举止塑造出来的。但某些人的不文明行为不但破坏了我们生活的环境,影响了市容市貌,更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格格不入。
对不文明行为说“不”,既要政府部门主导,又要全民合力参与。但是,这一切仅靠宣传教育是远远不够的,仅靠市民自觉自律作用也是有限的,必须要有制度来规范的。也就是说,市民素质的提高,良好城市秩序的形成,其实就是各种法律制度被充分尊重和遵守的过程。法治是文明的保障,文明是对法治的疏导。《湛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即将实施,让文明在湛江遍地开花更有了保障。
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形成对不文明行为不纵容、零容忍的良好氛围,才能使不文明现象无处藏身、无处遁形。只有法治和德治双管齐下,坚决对不文明行为说“不”,一切不文明行为才不会有市场,一个崇尚文明的社会风尚才能形成,新风正气才能大张旗鼓地树起来,文明之花才能在湛江大地处处绽放。